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相关知识
履约保函在合同中怎么规定(履约保函如何使用)
发布时间:2026-07-15 08:44
  |  
阅读量:

先把“履约保函”这个东西说清楚,别绕圈子。简单一句话:履约保函就是第三方(通常是银行)向合同的债权人出具的担保承诺,在债务人没按合同履行时,债权人可以根据保函向银行直接索款。像是把一笔钱的担保权交给银行,让合同对方更有底气去付款或收款。嗯,这听起来像押金,但法律和操作上有不少区别,下面慢慢讲。

我们先从法律框架说起。对国内合同来说,保证的总体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规定,保函作为保证的一种,需要遵循民法典关于保证合同、担保的基本原则。银行保函还受到银行业监管政策和商业惯例的影响,比如“见索即付”的独立性原则在商业保函里往往被写得很明确——也就是说,保函与主合同是相对独立的,银行的付款义务往往不以对主合同争议的存在为阻碍。要注意,法院在具体案件会考量欺诈、滥用等情形,但通常尊重独立保函的效力。

说到“怎么在合同里规定”,要把几个关键要素一个个写清楚:保函类型、金额与计算方式、期限、出具主体、索赔条件与程序、解除或退还条件、费用承担、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以及特殊条款(例如保函替代、分阶段释放、反担保)。如果漏了任一项,实际执行时就容易卡壳,银行可能也不愿意按模糊条款出函。

保函的类型先明确。常见的有保证金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合同义务履行)、预付款保函(担保预付款返还)等。还有一个重要区分是“见索即付(on-demand)”与“有条件(conditional)”保函。见索即付就是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索赔文件,银行就要付款;有条件保函则需要满足一定实质性条件后才付款。大多数商业合同喜欢见索即付,因为简单快捷,但对出函银行和出票人(保证人)来说风险更大。

关于金额,通常按合同价的百分比来定,常见有5%、10%、20%等,具体视行业和风险而定。工程项目、建设类合同里10%较常见。合同里要写清楚“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X%,不超过人民币/美元××元”,并注明计算基数(含税否、是否含变更价款)。这一点别糊弄,后面验算会用到。

期限设置要跟主合同履行期相匹配,还要留出索赔期。有两种做法:一是保函有效期覆盖至合同验收后一定时间(如保修期满后30天);二是分阶段释放,随着工程进度或阶段验收逐步减少保函金额,直至最后解除。合同里应明确“保函自银行出具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或在甲方出具解除函后×日内到期失效”。别忘了写出自动延长期的条款或续保程序,以免保函到期银行自动拒绝延续导致履约风险。

谁来出保函也要写清楚:通常是承包方指定具备资信的银行出具,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银行。合同里可以列出被接受银行的标准,比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且具备良好信誉并能提供不低于×年的经营证明”之类。另外,是否接受国际银行、是否需要反担保(counter-guarantee)也要说明,特别是跨境合同常遇到反担保要求。

索赔条件和程序务必具体。一个简单明了的条款比复杂含糊的表述强得多。比如可以写:“受益人因承包方未按合同履行而要求支付时,应向保证行递交书面索赔声明、主合同的未履行证明(如验收报告或甲方单方面声明)及本保函正本;保证行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保函金额至受益人指定账户。”这种写法把步骤、证据和时间节点都写进去,银行更容易执行,受益人也能更快拿到款项。

再说解除与退还:履约完成后的保函解除要有明确触发条件,常见的有“经甲方书面确认合同全部履行并出具解除函”或“合同价款结清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约定银行在收到甲方解除函后应在多少日内解除或返还保函(或不再对外担保)。如果是替代现金保证金的情形,要明确现金与保函之间的替代顺序和时间。

费用负担这块常被忽略。银行出保函通常要收手续费,且可能要求承包方提供一定的票据或抵押。合同里应说明“保函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由承包方承担”,以及若保函被调用后由谁承担后续追偿。还有就是汇率风险和币种问题,跨境合同要明确保函币种及赔付方式,避免将来因汇率波动产生争议。

独立性与抗辩权值得强调。独立性原则意味着银行对保函的付款义务通常不受主合同争议的影响,但也不是绝对。合同中如果希望保留抗辩事由(比如因受益人有欺诈行为),要用谨慎的语言,否则银行可能拒绝出具会带抗辩权的保函。实务上,银行更愿意出“无抗辩”或“有限抗辩”的保函,双方要谈妥。

关于保函文本,合同里可以附上或直接写出示范条款,减少后续往返。例如:本合同项下履约保函条款示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保函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个月。受益人在认为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保函行出具书面索赔通知并提交保函原件,保函行在收到文件后×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受益人支付相应金额。”这类示范条款有利于银行快速接受。

还有一些实务细节,不写怕后面出问题。比如:是否允许保函部分提款(partial claims)、是否允许保函背书转让、保函丢失如何补办、银行拒付后的救济途径、以及当银行位于外国时的诉讼或仲裁法院等。这些都可以在合同里提前约定,尤其是大额或跨境合同。

最后,说点谈判策略:发包方(受益人)想要更高保障会要求金额高、见索即付、长有效期;承包方则希望金额低、分阶段释放、或以现金替代保函并追回费用。折衷办法是分阶段保函+保修期后释放,或允许承包方在履约关键节点以银行保函换为较低百分比的保函。记得把“保函到期自动延长”“银行应提前通知双方”这样的程序也写上,免得到期保函失效造成履约中断。

嗯,好吧,我先把这些要点罗列出来,接下来你如果需要,我可以把示范条款再细化成可直接套用的合同条文,或根据你是工程、货物还是服务合同调整具体百分比和期限。这样写着写着,我也想起几个行业里的习惯用语,等你说需要哪一类合同,我再把条文格式化一下。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