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起诉状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现就财产保全损害赔偿事宜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如下:
一、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财产的保全措施,并恢复原告财产的自由使用权;
二、被告支付原告因财产保全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支出共计x万元;
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案由:
一、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致使原告无法使用自己的财产。
二、证据:我提供以下证据:
1. 合同签订的书面证据;
2. 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函及相关裁决书;
3. 原告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的票据和凭证。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在被保全当事人提交相应担保后可予执行。而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四、诉讼请求及理由:
1. 原告请求法院立即停止对其财产的保全措施,并恢复其财产的自由使用权。原告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自由使用财产的权利,被告擅自采取保全措施侵害了原告的权益。
2.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因财产保全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x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关合理支出。原告在被告采取保全措施后,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还需支付相关的费用,这些直接经济损失及支出应由被告承担。
3. 原告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案的发生是由被告违反合同规定并擅自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代理人(原告):
XXX(原告代理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