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成功后会书面通知么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确保申请人的债权得到保障,法院对被申请人具有保全价值的财产予以冻结、扣押或拍卖等措施,以确保最终诉讼胜诉后得以执行。那么,财产保全成功后,是否会书面通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在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财产被保全人和申请人。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载明保全裁定书的内容、日期、执行期限、不服裁定的处罚等内容。
因此,财产保全成功后,法院一般会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和申请人。被申请人将会收到法院的保全裁定书,上面会详细说明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冻结或拍卖的期限等内容。申请人也会收到书面通知,通知内容为保全申请成功并阐明执行的细节,例如冻结财产开始的日期和保全期限等信息。
此外,法院还会在人民法院公告栏、网站等公开的媒体上,在诉讼地和被申请人所在地公告保全事项。因此,即使被申请人没有收到书面通知,也有可能通过公告等渠道获知相关消息。
总而言之,财产保全后会书面通知是法定的程序,法院会在第一时间将保全决定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收到书面通知,也有可能通过法院公示等其他渠道了解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