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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为生意上的一些纠纷,他被合作方告上了法庭,对方还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现在,他名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一部分资金,房子和车子也被查封了。更让他焦虑的是,就在上周,房贷和车贷的还款日又到了。他拿着手机,看着银行发来的还款提醒,心里直打鼓:我的财产都被法院“动”了,那这些贷款,我还要不要继续还呢?
相信不少人和老张有一样的困惑。今天,咱们就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把“财产保全期间要不要还款”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首先,咱得弄明白什么是“财产保全”。简单说,它就像打官司时的一个“保险栓”。比如你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对方怕你输了官司后偷偷把房子、车子、存款转移走,导致他最后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于是就去法院申请一道“命令”,提前把你的这些财产给“固定”住,不准你随意处置。这就是财产保全。
这里有一个最核心、也最容易被误解的点:财产保全,保的是你财产的“现状”,而不是免除了你对这些财产该负的责任。
举个例子:你的房子被保全(查封)了。法院的意思是说,在官司打完之前,你不能把这房子卖掉、或者抵押给别人。但房子本身该还的房贷、该交的物业费,这些因为你拥有房子而产生的正常债务和责任,并不会因为房子被查封了就凭空消失。
现在回到老张的问题。他的房贷、车贷,本质上是他和银行之间签的借款合同。银行借钱给他买房买车,他按月还钱,这是受《合同法》保护的、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对老张财产进行保全,是因为他和合作方的另一个纠纷。这两件事,在法律上是两条平行的线,一般不会互相影响。
所以,答案非常明确:要还!而且必须按时还!
原因有三:
合同效力依然存在:你和银行签的贷款合同,不会因为涉及其他官司就被废止。只要合同有效,你的还款义务就一直在。 避免新的麻烦:如果你这时候停止还贷,就构成了对银行的违约。银行可不管你是不是在打别的官司,他们会根据合同,开始计算你的逾期利息,甚至可能启动催收程序,严重的还会向法院起诉你,要求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拍卖你的抵押物(就是你那套被保全的房子或车子)。这等于是在你当前的官司之外,又惹上了一桩新的、更棘手的官司。 保全不等于剥夺所有权:在法院最终判决生效并执行之前,你仍然是财产法律意义上的主人。是主人,就要承担主人的义务(还贷、交税),只是你“主人”的处分权(买卖、抵押)被暂时限制了。这可能是一个更现实的困境。比如,老张用来还房贷的工资卡,正好是被法院冻结的那个账户。钱取不出来,怎么还?
这种情况,就需要你主动去沟通和解决问题,而不是被动地等着“豁免”。你可以这样做:
向法院说明情况:准备好你的贷款合同、还款计划、以及被冻结账户是唯一还款账户的证明,向负责你案子的法官或法院提交一份“解封申请”或“情况说明”。你的理由要合情合理:冻结全部资金导致我无法履行其他合法的、必须的债务(如房贷),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如被银行起诉、房屋被拍卖)。法院在实践中,通常会考虑这些因素,有时会酌情解除对部分生活必需或履行必要债务资金的冻结。 与债权人(银行)沟通:第一时间联系你的贷款银行客户经理,如实说明你遇到的司法情况(无需害怕,这并不罕见)。申请是否可以延期还款,或者商量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案,避免因非主观恶意造成的逾期影响你的个人征信。好的沟通有时能赢得宽限时间。 寻找替代方案:如果账户解冻一时无望,看看能否从其他合法渠道筹措资金,先把当月的贷款还上,保住征信,再慢慢解决官司问题。总而言之,财产保全是司法程序中对财产的一种临时性限制措施,它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你日常生活中的法定义务可以按下暂停键。该还的贷款,该付的账单,依然需要你像往常一样去履行。
官司有输赢,人生需继续。在处理纠纷的同时,努力守护好自己日常的信用与生活的秩序,才是度过这段特殊时期最明智、也最负责任的做法。老张听了这番解释,终于拿起电话,先给银行客服打了过去……他知道,眼前的难关要过,未来的路,也还得靠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