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通知书怎么写
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为申请人,自愿提出解除财产保全通知书,并向贵方送达。特此通知,请贵方妥善处理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文件或资料以供核实。
首先,我们明确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针对原先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我方经过审查发现,原本申请的保全情况有所变动,不再需要对贵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同时,我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贵方并无非法行为,也不存在对我方申请保全的妨害行为,故我方决定解除之前的财产保全决定。
其次,请贵方提供以下材料以供核实:
1. 贵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 贵方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如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3. 被保全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明等);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资料。
请贵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五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及资料交至我方的指定地点。如贵方无法如期提供上述文件或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陈述原因。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处理您的请求。
最后,我方再次重申解除财产保全的决定,并希望贵方能够理解并配合。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方联系。同时,请贵方在本通知书的送达之日起,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保持与我方的有效沟通,便于解决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