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保函最新政策文件
一、概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四川省住建厅”)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建设工程保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四川省建设工程保函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工程保函的适用范围、保函形式、办理程序、责任承担等相关规定。二、工程保函适用范围及保函形式
《办法》明确规定,工程保函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其他建设项目。工程保函形式包括: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其中,履约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为强制性保函,其余为自愿性保函。
三、工程保函办理程序
1. 申请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经四川省住建厅认可的保函机构提出工程保函申请。 2. 审查保函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资产评估。 3. 签发保函机构在审查通过后签发工程保函。四、工程保函的责任承担
1. 履约保函当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建设单位可向保函机构索赔。 2. 质量保函当工程完工验收后质量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可向保函机构索赔。 3. 预付款保函当施工单位在领取预付款后出现无法履行约定的情形时,建设单位可向保函机构索赔。 4.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当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向保函机构索赔。五、工程保函的保证金制度
《办法》规定,保函机构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开立工程保函时,应当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根据保函类型和工程风险等级确定。保证金由保函机构代为管理,工程保函到期后无索赔时,保函机构退还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保证金。六、工程保函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住建厅负责对工程保函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1. 认可保函机构对保函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向符合条件的保函机构颁发认可资格证书。 2. 定期检查对保函机构的保函签发和索赔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 违规处罚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保函机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认可资格。七、附则
《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保函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管理办法》。八、政策解读
1. 强化保函的强制性将履约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列为强制性保函,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安全和农民工权益。 2. 规范保函机构管理明确保函机构的认可标准和监督管理措施,提升保函机构的信用度和服务质量。 3. 健全保证金制度通过收取保证金,增强保函机构的风险意识,降低索赔风险。 4. 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四川省住建厅对工程保函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保函机构和工程保函的监督和管理。 5. 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工程保函制度,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和农民工权益,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