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银行卡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姓名/单位名称),现就因(案由)一案,向贵庭就被告(姓名/单位名称)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提出以下申请:
一、申请事实
1. 原告与被告存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例如借贷关系、合同关系等);
2.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纠纷,原告对被告的权益产生了争议;
3. 被告名下有一张银行卡,该银行卡(卡号)为被告的财产之一;
4. 原告认为,被告有可能将该银行卡内的资金转移、挪用或隐匿等行为,以逃避对原告的债务或恶意损害原告;
5. 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化解纠纷的结果能得到有效执行,原告特此向贵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名下的该银行卡,并依法采取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
二、申请理由
1. 被告的行为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有可能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移、挪用或隐匿等,导致原告维权困难;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第131条、第132条、第13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确保能够有效保护自身利益;
3. 诉前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保全被告的财产,确保诉讼胜诉后能够顺利向被告追偿,避免追偿不果造成无法实现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4. 被告名下的该银行卡作为被告的财产之一,冻结该银行卡可有效防止被告将资金转移、挪用或隐匿,保全原告的诉讼利益。
三、申请具体内容
1. 申请冻结被告(姓名/单位名称)名下的该银行卡(卡号),禁止被告对该银行卡内的资金进行任何操作,以确保被告的财产完整保全;
2. 申请被告提供该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流水等,以及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其遵守法院的冻结要求;
3. 申请法院派出执行法官,到相关银行现场查封冻结被告名下该银行卡相关操作设备,确保冻结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保全措施的期限和方式
1. 依法请求法院决定立即生效;
2. 申请冻结被告名下的该银行卡,并要求银行在收到冻结通知后立即冻结该账户,确保被告无法转移、挪用或隐匿该银行卡内的资金;
3. 申请贵法院派出执行法官到相关银行现场查封冻结被告名下该银行卡相关操作设备,以确保冻结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补充申请事项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补充申请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并说明理由)
六、法律适用
本申请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全法》等。
七、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原告(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八、陈述与证明的方式
本申请书附带以下证明材料(列出)。
特此申请。
原告(姓名/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