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履约反担保合同样本
反担保是指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向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在建筑领域,建筑承包商通常需要向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提供履约担保,以保证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工程。为了减少风险,承包商可能会要求开发商或业主提供履约反担保,确保其在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时得到保障。以下是一份建筑履约反担保合同样本,供参考使用。
一、合同双方
保证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反担保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所称履约担保,是指甲方为保证乙方履行与 公司(以下简称“雇主”)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建筑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向雇主提供的担保。
本合同所称履约反担保,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证甲方在履约担保项下免责或得到赔偿的担保。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应当被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 “或”一词应当被解释为“和/或”。
三、反担保背景
甲方与雇主签订了主合同,为雇主开发位于 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甲方须向雇主提供履约担保,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工程。为减少风险,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反担保,以保证其在履行履约担保义务时得到保障。
四、反担保条款
反担保范围。乙方同意,在甲方根据履约担保向雇主支付任何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相关证明文件后,立即向甲方偿还该款项。
反担保期限。本反担保的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自 至 。
反担保金额。本反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
反担保方式。乙方同意以 方式提供反担保,并确保该反担保是不可撤销、无条件和直接付款的。
通知和索赔程序。甲方应在收到雇主的索赔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说明索赔原因、金额和其他相关细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
反担保的独立性。本反担保应独立于履约担保而存在,即使履约担保被认定无效或被取消,本反担保仍应有效。
担保人的追索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履约担保项下的责任被认定无效或被取消)向甲方追索其在本反担保项下所支付的任何款项。
反担保的转移。本反担保不得被转移、转让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惩罚性赔偿和预期收益损失。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索违约损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专业服务费。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导致守约方被第三方追索的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内容和执行均适用 国法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真诚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平合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