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招标人通常要求中标人在项目竣工后缴纳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质保金制度旨在督促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保障工程质量。然而,传统现金质保金制度也存在着占用承包人资金、增加项目成本等弊端。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开始采用以工程质量保证担保、银行保函等形式替代现金缴纳质保金的方式,其中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保函”)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担保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青睐。
那么,工程质保金是否可以用保函替代?在实践中,采用保函替代质保金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关于工程质保金是否可以用保函替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而是给予了双方一定的 autonomy。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未对质保金的形式做出强制性规定,而是授权合同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明确规定,暂列金额中应包含“支付担保、质量保证担保等”,意味着保函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质保金形式存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办法》(建建〔2017〕128号)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并对担保合同的内容、担保责任的承担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保函替代质保金提供了政策依据。
此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推行保函替代现金质保金的政策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号)等。这些文件均鼓励和支持采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质保金,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来看,工程质保金可以用保函替代,这已成为一种被认可和鼓励的趋势。
相较于传统的现金质保金制度,采用保函替代质保金具有以下优势:
1. 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采用保函替代现金质保金,施工企业无需再支付大笔资金作为质保金,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参与更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 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无需再为质保金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因此可以降低项目的整体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3. 提高招投标竞争力: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采用保函可以提高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接受保函的施工企业更有可能中标。
4. 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保函的出具需要经过担保公司的严格审核,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施工企业的行为,促使其更加注重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有利于构建更加诚信的建筑市场环境。
虽然采用保函替代质保金是大势所趋,但在实践操作中,仍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选择合适的担保公司: 施工企业应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担保公司办理保函业务,并对其资信状况、业务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以确保担保公司能够切实履行担保责任。
2. 规范担保合同条款: 施工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纠纷。
3. 加强对担保公司监管: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并在必要时要求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降低自身风险。
4.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为规范保函业务操作流程,防范潜在风险,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保函替代质保金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为保函的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总而言之,工程质保金可以用保函替代已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转变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项目成本,还有助于构建更加诚信的建筑市场环境。当然,在推行保函替代质保金的过程中,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对担保市场的监管,以确保保函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