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向受益人(业主、发包人)出具的一种担保文件,承诺如果委托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担保机构将按照履约保函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本履约保函由[担保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根据[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的要求,为[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出具。
依据[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已与受益人签订了合同,就[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开展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应向受益人提交履约保函以作为履约担保。
为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特此向受益人作出以下承诺:
如果委托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其义务,担保人应按照本履约保函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担保人的赔偿责任范围限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事项。担保人不对委托人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在收到受益人书面索赔通知后,担保人应在[天数]内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为委托人未履行义务造成的实际损失,最高不超过本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金额]。 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免除情形: 受益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受益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提出索赔的;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导致委托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担保人在支付赔偿金后,享有对委托人的追偿权,但不得向受益人行使追偿权。本履约保函自签发日起至[日期]有效。担保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30日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发出书面续保函,办理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如委托人或受益人不再需要履约保函,应书面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办理履约保函注销手续。
本履约保函适用[法律适用地]法律。任何因本履约保函引起的争议,应提交[争议解决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担保人: [担保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受益人: [受益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发日期: [日期]
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采购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常用的担保工具,对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prudently选择履约保函的条款和条件,以充分发挥履约保函的作用,有效规避风险。